【安全制度】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

发布日期:2018-10-15    浏览次数:


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

商院实验〔2018〕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师生员工在实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商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对实验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快速、高效、有序的响应和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提升处置实验室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三条  成立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校安全保卫处处长、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国资处处长、后勤处处长;  
成员:各二级学院(中心)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担任。  
各二级学院(中心)成立相应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二级学院(中心)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任二级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各二级学院(中心)根据学科特点的需要,设立若干名实验室安全员。  
第四条 职责分工。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中心)实行主任负责、职责分工到每一位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模式,实验室(中心)的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检查督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工作;负责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二)事故部门职责:各事故部门要积极做好自救工作,迅速向有关部门领导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必须同时向学校总值班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指挥中心报告,迅速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中心)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二级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与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报送安全信息,接受学校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指挥中心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事故等级  
第五条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安全事故分为A级事故和B级事故。各类各级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可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一)A级事故: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校园周边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B级事故: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校园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凭借学校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B级事故通常无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较少、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内轻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六条  实验室应急处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员、值班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得知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况后应立即报告。  
(一)报告内容:  
1.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2.事件或事故的类型和人员被困与伤亡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  
(二)报告对象:  
1. A级事故:发生A级事故报110、119(有人员受伤同时报120),同时报实验室主任、二级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2. B级事故:报实验室主任、二级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  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以下程序紧急处理:  
(一)现场教师要立即组织并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二)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相关机构和部门,请求指示或由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三)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多方力量实施扑灭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事故应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诿,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发生A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校安全保卫处、110或119,如有人员伤亡时报校医务室和120,校安全保卫处和医务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处理。  
第五章  各类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与措施  
第九条  根据福建商学院实验室种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归纳成以下五大类:  
(一)实验室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福建商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实施预案》有关规定处理;  
(二)实验室中毒事故:当实验室发现有中毒事件时,首先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严重的立即报校医务室和120,或就近送医院救治,不得延误。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三)实验室触电事故: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远离电源,保护伤员生命。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四)实验室机械事故: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不再受到机械的再伤害,保护伤员生命,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事故: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第十条  为提高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效率和能力,二级学院(中心)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负责制定相应安全应急预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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