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5年春季实验实训安全工作的提醒

发布日期:2025-03-06    浏览次数:


关于2025年春季实验实训安全工作的提醒

二级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近期,我省已进入梅雨期,气温逐渐回升,降雨频繁,空气湿度显著增大。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实验室设备极易受潮,进而可能引发电路故障,部分化学品也存在变质风险,实验室安全隐患大幅增加。为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安全事项提醒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潮湿天气给实验室安全带来的潜在威胁。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及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潮防湿工作方案。

二、扎实做好防潮举措

合理运用空调、除湿机等设备调控实验室湿度。定期对除湿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清理水箱、更换干燥剂,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对于易潮解、水解的试剂,必须密封存放于干燥柜内,并清晰标注开封日期。同时,定期检查试剂标签的清晰度,防止因标签模糊影响使用。

在电器电子设备周边放置干燥剂,并定期开启设备运行,利用设备运行产生的热量驱散潮气,达到除湿目的。

三、严格保障用电安全

对实验室配电箱、插座、接线板等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重点检查电线是否存在老化、裸露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严禁在实验室内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从源头上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四、规范实验操作流程

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务必穿着防滑鞋、佩戴绝缘手套。在操作腐蚀性试剂时,加强防潮隔离措施,及时清理实验台面积水,确保实验环境安全。

实验结束后,仔细检查并关闭水源、气阀及非必要电源,杜绝因疏忽导致的安全事故。

五、健全应急与巡查机制

各实验室需针对可能出现的漏水、设备短路、化学品泄漏等突发情况,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详细处置流程及责任人,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实验室管理人员需每日对实验室门窗、排水管道、设备运行状态等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安全问题。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上述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实验室防潮及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全力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坚决避免因防潮不当或设备安全问题引发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筑牢安全根基。



            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验实训中心代章)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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