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与校园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学校《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5〕1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教学单位应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关注用气用电、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和大功率用电设备、消防安全等方面。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需建立台账,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无法立行立改的整改问题,如部分实验室地面瓷砖开裂松动、墙体渗水、地板塌陷等,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安排寒假期间统一施工处理,并制定有效措施提醒师生,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形成检查任务—隐患清单反馈—整改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措施情况填至《今冬明春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2)。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按危化品管理规定进行存放,确保安全无虞。假期内,暂时不用的化学品要分类规范存放,危险化学品须使用双人双锁专用柜进行封存,严防意外发生。
三、强化水电及消防安全管理。各教学单位对所属实验室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离校前,实验室务必要切断电源,关闭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杜绝违章用火、用电。同时,要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齐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四、规范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各教学单位对所属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禁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行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六、落实寒假期间施工安全责任。寒假期间各教学单位有装修、改造、设备维修任务的实验室,各教学单位应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
五、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教学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已建立的应急处置机制,保持相关人员的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够迅速、妥善地进行处理。
六、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离校前,各教学单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环境卫生清洁,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
七、材料归档和上报
1.请各教学单位2025年1月13日前将《今冬明春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word版)和教学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联系人邮箱(文件名注明单位名称),纸质版原件由各单位留档备查。
2.各教学单位对照《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3)内容,归档学院需准备检查的相关材料,并收集每月各教学单位自查的《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日检表》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书》、2024年新生签订的《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等,归档装盒备查。
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509375783,邮箱:sysxzx@fj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