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福建商学院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附件1)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三级安全责任体系,设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挂靠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日常事务。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组,负责统筹本学院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指导和统筹,认真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1.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2),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2.完善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成员应包含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室等负责人。

3.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学校与各二级学院签订本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已签订);各二级学院与实验室负责人签订本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3);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授课教师签订本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4);实验室负责人与本年度新进实验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未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承诺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使用实验室。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

1.安全等级与类别判定。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附件5)的标准和要求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等级(Ⅰ、Ⅱ、Ⅲ、Ⅳ级或红、橙、黄、蓝级)和类别(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等)的判定。

2.建立管理台账。在安全等级与类别判定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填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一览表》(附件6),并建立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各实验室的安全等级、类别、安全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信息。

3.审核与发布。各二级学院应在5月29日前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一览表》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审定后,纳入《福建商学院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下发执行。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推进落实实验室和实项验目风险评估与管控

1.加强实验室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调整使用项目,应在建设立项编制建设方案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加强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项目进行危险源甄别,如存在风险要主动上报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应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凡涉及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

(六)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巡检。落实开学初、期末、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实验室安全检查,学校每学期初、期中、期末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二级学院在常规检查基础上,应结合实际需求开展用电、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每月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台账,如《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日检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等,并完善安全检查档案,形成安全检查闭环管理。

2.组织开展学校2024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盯紧薄弱环节,切实落实隐患整改,迎接上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5月22—5月29日)

1.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逐条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各二级学院明确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安全管理队伍,签订本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查缺补漏,完善本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

3.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院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各二级学院要确定本院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填报《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表1.2),随本年度自查报告一同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4.各二级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5.各二级学院自查结果形成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7),2024年529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管理信息填报表(附表1.1)、备案表(附表1.2)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表1.3)、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一览表(附件6)纸质版(盖章签字封面加盖公章)报送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自强楼414室),电子版(含word版和PDF扫描发送至邮箱另实验室责任书(附件3和实验室授课教师责任书(附件4)原件扫描件也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614日前形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报送省教育厅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45月3063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教学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三)整改阶段(2024年6月—10月)

1.二级学院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整改责任人,认真组织整改,限期整改,形成闭环,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完成整改工作

2.各二级学院将隐患整改结果形成《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8),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整改总结报告纸质版(盖章签字封面加盖公章)报送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自强楼414室),电子版(含word版和PDF扫描)发送至邮箱。学校1022日前《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前报教育厅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

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3.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模板(实验室责任人

2024年)

4.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模板(实验室授课教

2024年)

5.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

6.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一览表

7.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2024年)(模板)

8.学院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4年)(模板)

附表:1.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年)

    1.2.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1.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5月21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6299250,邮箱:sysxzx@fj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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