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临近期末、寒假,为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学校《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商院安保〔2022〕1号)的文件要求,就期末与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应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和大功率用电设备等,特别注意对重点区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建立台账,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假期安全。同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措施情况填至《福建商学院2022年1月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1中报实验实训中心。

二、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单位,严格按危化品管理规定存放,确保安全。假期内,暂时不用的化学品要分类规范存放,危险化学品须用双人双锁专用柜进行封存。

三、水电及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对实验室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暂停工作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锁好门窗,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用火、用电。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四、仪器设备管理。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禁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行为。

五、寒假期间有装修、改造、设备维修任务的实验室,应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人,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六、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按照已建立的应急处置机制,保持相关人员的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七、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全面清理实验室环境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

八、材料报送。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前将《福建商学院2022年1月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1的EXCEL电子版和领导签字和盖章的PDF版发至邮箱109849673@qq.com,纸质版各单位留档备查。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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