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4年春季实验实训室开学前准备及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0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2024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运行和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关于2024年春季开学教学准备检查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1.实验实训室开学前准备情况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如实验实训室环境卫生、水、电、气、通风情况等。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对仪器设备进行通电检查;对软件、硬件进行调试;对各实验室所需耗材进行清点、补充;以确保各项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2.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工作。各实验实训室及多媒体教室所有的仪器设备要提前进行全面维护,以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3.确保所管理的实验室规章制度上墙,操作流程、记录台账和警示标志规范齐全。新建、维修改造等实验室要及时完成上述工作。

4.水电及消防安全管理。各教学单位要对实验室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用火、用电。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环境卫生。全面清扫实验实训场所,清除纸箱泡沫箱等易燃杂物,确保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二、安全教育培训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推进实施实验室准入制度。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各教学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2),在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填写《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安排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按期按要求进行复核,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机制。需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协调完成的问题隐患整改项目,各学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整改。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在2月24日前要做好开学准备相关工作。

2.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安排本学期实验室管理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各教学单位每月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台账,如《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日检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实验室灭火器材定期检查表》等。

五、材料上报

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电子版(word版)和教学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联系人邮箱(文件名注明单位名称),纸质版原件由各单位留档备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509375783,邮箱sysxzx@fjbu.edu.cn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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