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安〔2023〕3号)和《福建商学院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商院安保〔2023〕7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迎接上级2023年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一)各相关单位自查
在2023年6月19日前,结合通知安排,对照《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的内容,对本单位主管的实验室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用气用电、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教育、防盗等方面落实情况,并填写《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1)、《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台账》(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学校集中检查
检查重点针对我校各实验室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安全盲区、安全责任交叉区、安全重点区、危险化学品等。
三、检查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亲自组织并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检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严格闭环管理,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学校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规范。
(四)围绕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建设执行、仪器设备规范使用、用电管理等方面进行风险排查整治,完善学校实验实训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五)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导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集中检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对照《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内容,归档各二极学院需准备检查的相关材料,并归档装盒。
(二)各相关单位收集归档每月学院检查实验室安全的《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日检表》和《福建商学院实验室通风换气记录表》等材料,并装盒。
(三)材料报送。从6月份开始每月19日前将《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1)和《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台账》(附件2)的电子版(word版)和领导签字盖院章的扫描件(PDF版)传到邮箱sysxzx@fjbu.edu.cn(文件名注明单位名称),纸质版由各单位留档备查。
实验实训中心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