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高校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4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闽委教办思〔2018〕13号)文件通知,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督查组,于8月29日-9月4日到各省(部)属及厅属高校开展宣传载体整改实地督导检查。

为做好迎接上级专项督查工作,请各部门在前段时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仔细的检查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改内容

1.检查前一阶段各部门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2.重点检查宣传栏、会议室、活动室、网页、公众号、微博的相关容的更新情况;

3.检查是否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管理、审批等),形成具体的制度和措施。

二、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本次检查整改工作。

2.各部门要在8月28日前再次检查室内外宣传栏、宣传展板、网页、自媒体等宣传载体的内容及更新情况,并整改到位。宣传部在此期间组织开展抽查。

3.各部门(特别是在旧网站基础上改版为新网站的单位)要对各自网站(含首页和子栏目)上固定的宣传栏(含网页中固定或滚动的图片、标语和内容)进行检查和更新,需要技术支持的,请及时联系学校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4.上级检查组到检查的当天(入校时间待上级公布后通知),各部门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指定相关人员在岗待命,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5.各部门在检查整改过程如果发现新问题的,请及时联系党委宣传,联系人:郑尖尖。

党委宣传部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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