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机关内部安全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0〕153号)要求,结合1月6日召开的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期末及寒假期间有关校园安全和爱国卫生工作分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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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落实期末、寒假期间学校行政值班安排、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信息报送工作机制。
2.负责落实印章、档案、文件等机要物件的防火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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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做好期末、寒假期间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发布管理。
2.负责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加强有关涉稳信息摸排及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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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加强学校信教师生的摸排和跟踪管理,加强反邪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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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落实期末、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值班安排、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3.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寒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1月20日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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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期末、寒假期间大型活动、社会实践等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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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加强期末、寒假期间校园各修缮项目、外来人员等安全、防疫管理。
3.负责加强期末、寒假期间水、电、通讯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做好电梯、避雷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4.负责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的消杀等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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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加强期末、寒假期间校内在建、维修工程的施工现场和外来人口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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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落实所属网络中心机房内所有硬件设备和机房环境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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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强各类实验室的实验实训设备、危化品等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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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任务分解未尽事项,根据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商院安保〔2021〕01号)有关内容抓好落实。
请主要责任单位将措施落实情况汇总给牵头单位,再由牵头单位一一对应填写各项任务落实措施情况(即任务分解表)。牵头单位于1月22日前将该表格的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并部门负责人签字)和电子版报送安全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