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10-23    浏览次数:

2025年11月17日至12月16日,校党委巡察二组对实验实训中心党支部开展巡察,并于2026年1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支部组织落实情况

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措施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集中整改期间,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按“两周一汇报、一月一推进”机制累计召开巡察专题推进会6次,研究部署整改措施落实及销号工作;始终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以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质量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根本标准,将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党支部书记组织落实情况

党支部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建立定期会商、逐项销号等工作机制,主动协调解决整改难题,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实验实训中心整体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支部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如,2025年10月28日的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带领全体党员一次性学习了16个文件,没有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开展深入交流和研讨。

针对巡察反馈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融合不深问题,党支部着力健全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质增效。制定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每季度聚焦1至2个核心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党支部书记牵头审核学习内容,党支部党员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深入交流研讨,每年末评估并优化学习机制;2026年1月至5月期间,先后召开专题学习会5次,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主题开展深入研讨并结合业务工作交流。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对支部学习记录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如,2025年4月10日召开党支部讨论确定林某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大会,三名正式党员的表态与主题不相符,均为“我认为该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并愿意介绍该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又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时间与备案表中第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不一致,分别为2024年3月和2025年3月。再如,备案表未按规定报机关党委审批。

针对发展党员材料专项核查与问题整改,党支部严格把控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规、党建工作完整规范。经办人员加强对发展党员流程、入党材料的规范化要求等业务学习,强化合规操作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经办人员完成阶段性学习任务,从源头防范材料不规范问题;经办人员对党支部发展党员材料开展专项核查,修正入党申请书递交时间、积极分子考察表与备案表信息不一致问题;支部书记牵头完成相关材料的补正与修正工作;未依规报批的备案表已补报机关党委审批,确保发展党员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程序合规。

(二)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

制度没有结合学校实际和上级要求进行及时更新。如,2023年编制的《制度汇编》(含15项制度文件),13项为2019年之前印发;又如,教育部2024年以来印发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教育厅2023年印发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2023年),未见中心对学校现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予以调整或修订。

依据上级政策要求和学校发展实际,中心起草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边界并完成审核备案,确保文件适配中心工作实际。起草《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部门会议审议并于2026年5月29日面向全校发布征求意见,所有规章制度均已启动梳理并制定更新计划;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集修订建议,正式定稿《实验实训中心存量制度梳理与修订工作计划》,即日起执行。

(三)部门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提升队伍业务能力的举措不多。谈话中发现,部分人员岗位长期固定,造成个人技能单一化,形成关键岗位依赖少数人的局面;中初级职称人员占绝大多数,职称晋升等方面尚无针对性具体计划和举措。

工程技术小组着力定岗定责、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降低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依赖,推动中心教职工职业发展。2026年3月至5月,通过5次部门会议征集意见、研讨,形成并通过《实验实训中心内设岗位设置与分工表(2026版)》,即日起执行;结合我校多校区教学模式,已制定《实验实训中心2026年度队伍业务培训计划》,采取“线上培训+分校区实操”模式开展实操教学和专题培训,充分挖掘校内技术力量,通过“老带新”帮扶持续提升队伍业务能力,2026年5月25日组织现场实操培训,5月26日发布《机房常见故障处置指南(试行)》供全员自学;编制、审议并形成《福建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人员职称与岗位职级现状分析报告》(试行),据此针对不同人员制定精准帮扶措施,梯次推进人员职称晋升与岗位晋级。

二是会议记录不够规范。自2022年以来,中心会议记录均没有原始手写记录。调阅资料仅见机打会议记录,如,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9日、2025年3月4日等会议记录。

中心通过专题学习、明确记录审核时限和责任、规范归档管理,实现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准确且有据可查。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完成《福建商学院会议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文〔2022〕20号)专题学习,明确会议记录规范要求,并持续强化落实;制定并启用会议记录、纪要模板,明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撰写规范及归档要求,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准确,2026年5月11日对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压实常态化监督职责。

(四)教学单位指导和服务仍需加强

一是主动深入二级学院开展指导不多。根据师生座谈会和谈话了解,中心没有组织各学院实训干事开展技术培训,也没有结合实验室安全事故易发的“火灾、触电、机械故障”等领域开展应急演练。

中心制定实验室专项应急演练方案、定期开展针对性培训与实战化演练,全面提升实验实训人员安全素养与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已制定《2026年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安排》,明确演练主题每学期至少覆盖火灾、触电、机械故障之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演练并要求做好演练方案与总结报备,所有演练均纳入中心统一组织与监督,向3个学院发出演练通知,工商管理学院完成机械故障主题应急演练,方案与总结已报备归档;面向全校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领导、实验室安全员、实验实训中心全体人员及自愿参与的其他教职工,开展每学期一次实验室安全制度专题培训,通过线上安全专家教学讲座或邀请消防专业人员、行业资深专家现场教学等方式,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实行安全责任与规范“一票否决制”,提升全员安全红线意识,2025年12月组织现场消防培训演练,2026年4月23日组织参加教育部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视频),完成假期安全提醒;定期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通过发布安全专项通知、推送安全警示信息、参加上级安全工作培训会等方式,加强与二级学院实训干事的沟通,强化安全员队伍业务素养与安全防范意识,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2026年3月至5月组织安全检查2次、发布安全通知1次、推送安全警示信息1次,收到整改报告1份,确认隐患消除,完成整改闭环。

二是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职责不清晰。根据《福建商学院教学二级管理实施办法》《福建商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商院实验〔2019〕14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中心对自身职责仍须进一步理清。巡察发现,中心虽对各教学单位签订的实践教学基地进行造表统计,但与上述制度要求仍存在差距。

中心明确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职责与“一基地一档”,实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权责清晰、材料规范可溯、工作合规有序。已梳理《福建商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福建商学院教学二级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心职能定位,形成《实验实训中心关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职责的备忘录》,召开专题研讨会4次,明确中心职责边界,解决“职责不清”问题;已完成2024年度各二级学院与基地签订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收集、汇总及归档,2025年度协议归档工作有序推进。

(五)多媒体教室设备和实验实训室管理不到位

一是实地走访中发现多媒体教室设施设备使用及台账登记不及时不规范,档案管理不健全。

中心对多媒体教室和实验实训室规范化管理,确保管理档案完整、数据准确。严格落实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室及智慧教室使用登记工作,督促教学教师规范填写使用登记本,定期通报未按要求填写的教师名单,倒逼登记工作落实落细,发布登记工作提醒,定期通报,将登记核查固化为常规工作;明确教室管理员作为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定期检查并归档,确保管理档案资料完整;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定期对多媒体教室和实验实训室教学设备进行故障隐患排查,及时处置设备运行问题,完成维修维护台账更新,确保数据精准。

二是推动实验实训室资源共享力度不够。经访谈了解,相关学院在三校区的专业实验实训室分布不合理,存在长期使用率低或未使用的情况;部分专业实验实训课程软件已实现云端应用,其场所等资源具备共享条件,中心对跨校区场所以及可供共享的资源进行全面统筹和协调不够。

中心着手分批更新老化设备、整合低效重复资源,切实满足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等核心需求,构建高效资源共享体系,提升资源利用与协同效能。根据学校资金安排,在具备专项资金的前提下,分批更新升级实验实训设备,优先满足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需求,同时利用部门专项维修经费对部分设备进行维护升级,统一设备配置标准,为跨校区资源共享提供硬件基础,“2026年-2028年已过保教学类计算机维修服务项目”已启动,正按流程推进;定期汇总资源使用情况,对使用率持续偏低、功能与专业需求不匹配及跨校区重复建设的实训室资源进行整合,提高资源利用与协同效果,已完成2025-2026学年使用情况分析,梳理出3个低利用率实训室并与相关学院商议收回统筹,4月完成软件资源普查,为资源共享提供数据支撑,后续将持续推进,进一步完成低利用率实训室统筹调配。

(六)内控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部门资产仓库在连江校区,资产管理员工作地点在鼓楼校区,其对易耗品领用经常采取拍照留存的方式,未能及时做好登记管理,部分领用存在事后补签的情况。

中心通过优化仓库选址、落实资产电子化领用闭环管理、完善资产管理规定与定期账实盘点,实现低值易耗品入库出库登记规范、流向清晰可溯、管理效率提升。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将中心备品仓库迁移至资产管理员所在校区,实现仓库管理与管理员工作地点统一,明确资产管理员作为物资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托OA系统低值易耗品领用管理流程,形成“申请→审批→物资发放→领用登记→台账更新”闭环,实现全过程的电子化监管;征集意见、研讨并制定《实验实训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管理职责,即日起执行,提升资产管理实效;定期导出OA系统领用数据并开展账实盘点,进行专项账实盘点,确保系统数据与实物库存一致,杜绝物资流失、去向不明等问题。

二是部分项目采购档案管理不规范。中心多个询价项目未按照《福建商学院采购及招标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询价过程性材料予以整理、归类和存档。调阅2024年12月音视频线路改造等5项询价项目,均无法提供供货商报价等过程性材料。

中心明确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实现项目采购全程合规、档案资料完整齐备且有据可依。组织专题学习《福建商学院采购及招标管理实施办法》,并制定《实验实训中心采购项目实施工作指引》,明确项目流程;明确项目经办人为档案收集责任人,负责及时整理采购项目过程性材料、结果性材料等,项目结束后梳理全套材料并提交综合科审核;综合科履行采购全流程材料审核职责,项目结束后配合项目经办人完成材料梳理,按要求完成档案归档与保管,实现纸质版、电子版双套存档。

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无

四、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全部按期完成,整改成效仍需在日常运行中持续检验。通过集中培训和应急演练,参训人员均掌握了基本操作流程,提升了业务能力,但在面对复杂突发状况时的反应速度和处理熟练度,还需通过长期实操锻炼进一步固化,实现从“学过”到“熟练”的转变;根据多校区办学及多学院资产分布实际,中心已拟定整合方案,但执行层面的衔接顺畅度需在后续运行实践中不断优化磨合。

(二)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截至集中整改期截止日,中心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6个方面29条措施已全部按期落实到位,完成集中整改阶段任务。其中,《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已按学校审批程序推进至征求意见阶段,后续按常态化整改要求持续落实。中心在推进整改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是需学校层面统筹解决的客观程序性制约:《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虽已完成起草及意见征求,但因校级制度审批需履行多部门会签及学校审议程序等流程,客观上超出集中整改时限,导致该制度暂未能在当期完成印发闭环;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权责涉及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二级学院等多个部门,在学校层面相关文件尚未修订出台前,中心目前主要依托内部说明文件和工作流程明确履职边界,从根源上彻底厘清权责尚需校级层面的统一部署。

(三)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与困难,立足中心职责,坚持实事求是,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依托现有培训计划,抓实队伍日常训练,明确备岗责任,确保工作不断档;持续跟进《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审批进度,在正式印发前内部执行该办法,确保过渡期各项安全要求无缝衔接;严格按照既定整合方案,加强与学院的沟通协调,力争2026年12月底前完成3个低利用率实训室的功能统筹与设备归集工作;继续用好《实验实训中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内部说明文件》,理顺内部工作流程,同时将整改期间形成的《内设岗位设置与分工表(2026版)》等3项制度转为正式执行,进一步夯实中心内控管理基础;依托支部“三会一课”和业务例会,经常性强调安全管理和内控要求,将整改成效体现在规范的设备登记、详实的会议记录和严格的低值品管理中,切实服务教学一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6299250;通信地址: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414;电子邮箱sysxzx@fj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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